各學院(部):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和學籍電子注冊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20]28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普通高校藝術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20〕27 號)等文件要求,做好我校2020級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復查分工
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具體工作由學生處負責,相關部門參與,各學院(部)組織實施。
資格復查工作主要內容和分工如下:
復查內容 | 實施單位 |
審核新生身份及檔案材料 核實未報到新生情況 報送保留入學資格新生名單 報送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名單 | 各學院 |
體檢復查 | 校醫院 |
特殊類型新生 專業復測 | 設計學類(藝術設計類)專業 | 藝術學院 |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 | 人文學院 |
高水平運動員 | 體軍部 |
二、復查項目
(一)身份及檔案材料審核
1. 現場審核
新生報到時,學院要逐一查驗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有戶口遷移證的新生)、高考加分資格證明等材料等相關材料,并與考生檔案、錄取考生名冊、電子檔案、錄取照片逐一比對檢查。對享受高考加分照顧的新生、特殊類型招生的新生或通過有關專項計劃錄取的農村和貧困地區新生進行資格復核。
2. 檔案審核
認真查驗新生自帶檔案的密封狀態,對報到時未提交檔案的新生,學院要及時跟蹤檔案的流轉狀態,接收時予以查驗。結合考生電子檔案、及時整理新生檔案,核查檔案中身份證、黨團關系、出生日期、照片、簡歷等重要信息。
3. 各學院要認真核查,若出現身份信息或檔案材料異常情況及時與學校招生辦公室聯系;對不能明確認定者,應暫緩辦理報到手續,待查實核正后辦理。
(二)新生入學資格保留與放棄的辦理
1. 保留入學資格。根據學校規定,對患有疾病并經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不宜在校學習,或申請出國留學等情況的新生,經批準允許保留入學資格一年。應征入伍新生在服兵役期間入學資格按規定予以保留。
(1)學院聯系需要辦理保留入學資格的新生填寫《浙江工業大學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一式四份,附件1);
(2)申請表經學院領導簽字、蓋章后于報到日起三周內(10月27日前)提交招生辦公室審核;
(3)經學校招生辦公室審核同意后,新生憑《浙江工業大學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到教務處教務科辦理手續(若學生尚未繳費辦理入學則此環節忽略),兩周內無故不辦離校手續,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注:相關學院做好2019級(或部分2018級服兵役)保留入學資格學生的聯系工作,對要重新入學的學生,要求填寫《浙江工業大學保留入學資格新生重新辦理入學手續申請表》(附件4),到教務處教務科辦理重新入學手續。
2. 放棄入學資格。根據規定,新生在開學報到時間超過兩周后,在沒有特殊情況說明下,仍未到校報到者,學校將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學院須仔細跟進核查未報到新生情況,須通過電話、短信、郵件等形式和考生本人或家長做好確認工作,并提交相關佐證材料。
3. 各學院三周內完成新生保留入學資格、放棄入學資格的排查工作,填寫《浙江工業大學保留與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匯總表》(附件2),于10月27日前報送學校招生辦公室,電子版發送zsb@zjut.edu.cn;聯系人:潘鵬程、章杭科;電話:88320032。
(三)體檢復查
依據教育部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體檢的有關規定,校醫院組織對新生進行體檢復查。復查中發現患有嚴重疾病、不符合專業錄取要求的學生,校醫院出具復查報告,提出建議,并及時反饋相關學院,學院將體檢復查特殊情況報送學校招生辦公室。
(四)特殊招生類型學生的入學資格復查
藝術類、高水平運動員等特殊類型招生專業新生除復查上述內容外,還須進行專業復測試。
具體要求如下:
1. 藝術學院、人文學院、體軍部須成立專業復測專家組;
2. 制定所屬類型專業的復測實施細則,明確測試的范圍、內容、考核標準、日程安排等,并報招生辦公室備案;
3. 相關學院(部)在10月27日之前完成所屬類型的專業復測工作;
4. 學院(部)提交專業復測報告。對專業復測與入學專業成績有較大差異的學生,學院應查明原因、并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填寫《浙江工業大學新生入學測試異常情況統計表》報送學校招生辦公室(附件3)。
三、復查結果
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結束后,對于資格復查合格的學生,辦理注冊手續。對于需要進一步核查、處理的學生,由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凡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不予注冊學籍,情節嚴重的,交由有關部門查究。
附件:(以下附件通過校內郵件發到學院,請學院發放給相關人員填寫)
1、《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
2、《保留與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匯總表》
3、《新生入學測試異常情況統計表》
4、《保留入學資格新生重新辦理入學手續申請》